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联合公布12种产品是从中国的CCC认证目录删除,即这些产品从5月2018号开始无需进行CCC认证,产品包括:
往复锯 CNCA-C05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》
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CNCA-C05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》
电木铣和修边机 CNCA-C05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》
电动石材切割机 CNCA-C05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工具》
送丝装置 电焊机 CNCA-C06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》
TIG焊焊炬 电焊机 CNCA-C06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》
MIG/MAG焊焊枪 CNCA-C06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》
电焊钳 CNCA-C06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》
复印机 CNCA-C09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》
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CNCA-C11-07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》
防盗保险柜 CNCA-C19-02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安防实体防护产品》
防盗保险箱 CNCA-C19-02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安防实体防护产品》
以下4种产品可选择自我声明评价方式进行认证:
各种广播波段的 调谐接收机、收音机 CNCA-C08-01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》
机动车辆间接视 野装置 CNCA-C11-08:2014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》
汽车行驶记录仪 CNCA-C11-14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行驶记录仪》
车身反光标识 CNCA-C11-13:2014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车身反光标识》
引用: (XNUMX年第XNUMX号联合声明29)